2025年盐碱地改良项目Ⅱ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5年盐碱地改良项目Ⅱ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需求:本次质量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25年盐碱地改良项目Ⅱ所有批复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等)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费概算约562215.50元。
最高限价:检测收费采用系数报价。根据江苏省水利质量监督中心站关于印发《质量监督检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质监[2018]10号)的要求,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质量抽检检测费最高限价的70%,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70%,高于70%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格式6),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格式6),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格式6),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格式6),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至少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三类资质)。
2.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2.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2026年1月22日17:30前将资格报名材料送至项目现场,交予联系人。
3.2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2026年2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2号华鑫大厦。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其他补充事宜
无。
7.招标联系事宜
联系人:龚工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102号华鑫大厦
电话:18652038462
邮箱:386859095@qq.com
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